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图编制注意事项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图编制注意事项
一、竣工图编制的基本内容
竣工图编制的基本内容由以下两方面组成,即总体方面和专业方面。
1、总体方面
(1)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位置图。
(2)设计图总目录。
(3)设计总说明。
(4)总体工程图。
2、专业方面包括: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图(大的公寓、别墅要有分区域或各居室平面图)、各部位立面图及剖面图、节点大样图、固定家具制作图、电气平面图、电气系统图、给排水平面图(涉及改造部分)、顶视图、建筑立面图(别墅)、效果图、装修材料表。
二、竣工图编制的依据
1、设计图。设计单位提供的作为工程施工的全部施工图包括所附的文字说明以及有关的通用图集、标准图集或施工图册。
2、图纸会审记录。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会审图纸的记录及答复。
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的变更图纸内容的文件。
4、技术联系核定单。即在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修改,增减项目内容的技术核定文件。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材料代换等签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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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施工单位向上级反映工程质量事故情况报告,经建设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单位共同鉴定并提出的处理意见、措施和验证书。
7、建(构)筑物定位测量资料,施工检查测量及竣工测量资料。
8、其他涉及设计变更的文件材料。
三、编制竣工图的方法
编制竣工图的方法基本上可归纳为以下三种,编制单位应根据各地区、各工程的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绘制方法:
(一)在施工过程中,完全按图施工,没有变动者,可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填写有关栏目,在“变更情况”一栏填写“无变更”字样,作为竣工图。
(二)在施工过程中,有一般性设计变动,能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且不影响图面质量可不重新绘制竣工图,可采用电子版施工改绘、施工蓝图改绘、翻晒硫酸纸底图改绘。
1、电子版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图纸变更结果直接改绘到电子版施工图中,用云线圈出修改部位,按下表形式做修改内容备注表:
表1修改内容备注表设计变更、洽商编号简要变更内容(2)竣工图的比例应与原施工图一致。(3)设计图签中应有原设计人员签字。
(4)委托本工程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时,应直接在设计图签中注明“竣工阶段”,并应有绘制人、审核人的签字。
(5)竣工图章可直接绘制成电子版竣工图签,出图后应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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